“过去一年,各级各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有所改善,但个别因子在部分区域、部分时段超标的现象依然存在。”5月24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了省环境保护厅厅长王一鸥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的关于2016年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报告。这是省人大常委会落实新修订的环保法的规定,第二次听取政府的年度环保报告。
政府递交“成绩单”
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空气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保护压力很大,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环境风险状况安全可控。全省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1.2%,轻度污染比例为15.9%,中度污染比例为2.3%,重度及严重污染比例为0.6%。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PM2.5。与上年相比,14个市州所在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了3.3%,PM2.5和PM10分别下降9.4%和8.4%。与上年同期可比断面相比,全省98个江河省控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Ⅰ~Ⅲ类水质断面96个,占98.0%,同比增加1.0%。湘、资、沅、澧四水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97.8%、97.7%、98.9%、100%。洞庭湖湖体12个断面中,10个断面属Ⅳ类水质,占83.3%;2个断面属Ⅴ类水质,占16.7%,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全省14个地级城市29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6%。污染源、污染地块调查数据显示,全省共有1567个疑似污染地块,主要为遗留工业场地和工业弃渣场地。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排放不断累积,化肥、农药、农膜等使用量多。全省共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31个;全省森林覆盖率59.64%,森林蓄积量5.26亿立方米。全省湿地保护总面积达75.59万公顷,湿地保护率达到74.13%,居全国第一。54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总体保持稳定。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省级共接报突发环境事件17起,同比增加1起,均为一般性环境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核与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垃圾处理、化工、火电、造纸等环境敏感项目选址建设和洞庭湖生态恶化及水环境污染、废弃矿山污染、饮用水源保护、污染地块处理处置日益成为舆情热点。
“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201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等有量化指标考核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报告显示,2016年全省14个市州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3天(国家考核要求288天,下同),比例为81.2%,PM2.5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6.8万辆(12万辆)。水污染防治目标:60个考核断面中58个断面的水质达到2016年年度考核目标,2个断面未达年度考核目标。按要求出台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与国家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总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2.82%、3.07%、8.42%和6.72%(2%、2%、3%和4.2%)。
积极落实执法检查及审议意见
2015年,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向省政府反馈问题117个,省政府高度重视,在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的同时,加强督促检查和调度。截至2016年底,117个问题中,76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但因工程复杂、工作量大、涉及范围广等原因,41个涉及流域(区域)综合性治理的问题正在按方案实施整改。
2016年5月,湖南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了政府的年度环保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湖南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并整改落实。一是强化落实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责任。指导、推动市、县建立健全政府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制度,2016年全省除长沙外13个市州、6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大力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以空气、地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管理为重点,加强对企业监测数据造假查处力度。二是综合施策,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完成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调整,开展全省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推进饮用水源信息公开,已全面公开14个地级市29个饮用水源地、13个地级市56个供水厂的水质信息。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148座(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的30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10座,处理率分别达93.8%和99.6%,基本实现县城以上全覆盖。加强船舶污染监管,开展为期80天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三是齐抓共管,大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认真落实国家“三去一补”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餐饮油烟治理,加强对秸秆和垃圾焚烧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运输、道路等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四是夯实基础,启动全省土壤污染治理。编制出台《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并与国务院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2016年试点范围为274万亩,争取国家资金15亿元。
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但环境质量形势总体仍然不容乐观,治理任务十分艰巨,环境保护工作仍处于负重前行、补齐短板的关键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王一鸥表示,当前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还不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够到位、环境改善压力总体偏大、环保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环保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下一步将按照2017年度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的环境保护目标任务采取加快促进绿色发展,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战役,严格开展环保督察,狠抓环境监管执法,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等措施,扎实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向纵深发展、向“一湖四水”延伸,向大气、土壤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拓展,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