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4049人次
2017-06-11 12:26:51
6月2日上午,新疆环境保护厅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表明,2016年,新疆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较上年略有下降,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略有好转;全区河流水质总体为优,出入境断面水质优良,湖库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为优;城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2016年,新疆加大了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全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4049人次,开展日常监管污染源企业总数12703家次,其中实施“双随机”(执法人员、检查企业随机抽查)监管污染源8229家次,发现并查处违法问题1271个。
2016年,新疆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绿洲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森林覆盖率持续上升,草原生态环境得以改善,天然草原高峰期综合植被盖度、高度、鲜草产量均为有监测记录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
《公报》显示,2016年,新疆全区19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7.0%,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19个城市中阿勒泰、塔城、克拉玛依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